环保部:坚决打好今冬明春京津冀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!
日前,环保部印发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-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》,方案提出,全面完成《大气十条》考核指标。2017 年10 月至2018 年3 月,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.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%以上,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%以上。
方案提出,加快处置“散乱污”企业。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“散乱污”企业,本着“先停后治”的原则,区别情况分类处置。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,一律于2017 年9 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,做到“两断三清”,即断水、断电、清除原料、清除产品、清除设备,实行挂账销号,坚决杜绝已取缔“散乱污”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。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,按照发展规模化、现代化产业的原则,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,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。
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。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。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,水泥(含特种水泥,不含粉磨站)、砖瓦窑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陶瓷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玻璃棉(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)、岩棉(不含电炉)、石膏板等建材行业,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,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。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、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,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,在 2017 年 9 月底前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。
各地应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,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。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,“2+ 6”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,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,2017 年 9 月底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。石家庄、唐山、邯郸、安阳等重点城市,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 50%,以高炉生产能力计,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。2017 年 10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,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 小时以上,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 48 小时以上。各地要制定铸造行业错峰生产方案,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、天然气炉外,其他采暖季实施停产,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,应报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;电炉、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。